内容:
我是一名老三届学生,曾因体重过轻未能上山下乡,之后在街道(第三皮鞋厂)工作10年,劳动期间十分劳累,我的工作是给皮鞋大马靴订楦,现在两只手的手指已弯曲,不能从事重活,可以说10年当中为国家做出了贡献。
1976年正式分配工作,单位是外贸地毯厂,工作4年半后由于生小孩大出血得了严重的后遗症(甲状腺功能低下),每日每分钟心跳140下,浑身无力,当时我非常年轻多们希望上班啊,但是没有办法,只能听医生的话,吃劳保在家休养。
1995年我已45岁,厂方要求我内退,当时我只能听厂房的意见办理了退职,只按4年半的工龄办理了工资,后来听说老三届学生劳动期间也算工龄,我找过厂里,也没结果。
多年来对于我的工龄问题我觉得太冤枉了,本来自己劳动了10年,手也弯曲了,却没有算工龄,没能办理正式退休,最后以(退职)退下来了,现在工资非常低,每月只有1200元,还不如低保户工资,现在自己常年有病,工资又低,确实生活太困难了。
多年来应得到的工资并未得到,迫切希望领导能帮我一把,解决我多年遗留下来的问题,把我10年的劳动工龄补上,按15年工龄就可以了,今年我已65岁了,就算帮帮我这位老人吧!谢谢领导了。盼望您的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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