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领导:
您好,我是购买国家保障房——华富家园小区的业主,物业公司为安华物业。国家保障房,如何保障业主的利益,现有问题如下,望国土房管局予以解决:
1、该小区2011年6月交房,小区收费标准为0.9元/每平米,按规定是二级服务标准,我已入住1年多,自交房之日起楼下对讲门就是损坏的,已多次向物业保修,至今无人问津。维修及时率的问题呢?
2、楼内卫生状态脏乱差、屋顶都是蜘蛛网,向物业报修,物业声称“无梯子够不着”。
3、门岗看门大爷,24小时岗亭内坐着,二级服务标准中的立岗时间呢?
4、现在首位业主已达到入住二年标准,业委会什么时候成立呢?
5、小区已开始办理房产证,可物业以“不交物业费,不给盖办理房产证的表和章”为由。请问我们买的是物业的房子吗?物业有权利行使开发商的义务吗?
6、物业费按规定是一个月一收取,凭什么物业要求交一年的物业费?
7、现在物业公司收取的是二级服务标准的价钱,干的是四级服务标准的活,请问业主的利益何在?
8、2011年交房首个供暖期,因供暖系统问题,11月底才供热,物业、小区业主都知道此事,未及时供热的费用至今没有解决退款事宜!
此类问题比较严重,望国土资源部门相关领导予以重视,解决!民生问题,重中之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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