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
我是多年前下岗失业人员(48周岁),无固定收入,自己每年缴纳养老金及医保金,现因身体情况,收入减少生活困难(爱人在津无工作,外地户口),全额缴纳养老金及医保金已有困难.听说缴纳社保金可以减免,不知政策如何规定的(在哪能查到具体文件),如果可以如何办理?
盼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低保家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3年内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75%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其他经认定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3年内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50%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
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认定工作在户籍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具体您是否符合条件,请咨询户籍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