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河东第六大道俊东公寓,现有政策可办理产权变更,但我因2010年买的是二手房,房产部门不予办理,同是作为民用住宅使用,却是两种产权,我认为不合理。因为这涉及到很多具体问题,水电供暖以及将来买卖的高税费,贷款等一系列的问题。老百姓买房不容易,肯请有关部门为我们这部分居民考考虑。希望我们也能办理产权变更。谢谢
尊敬的张津兰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调查处理。区房管局表示将派人员与您电话联系,解答相关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