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外省院校的津源生,我是2012年毕业,由于来不及调回,当时档案转到外省人才交流中心,现回津找到工作想把档案调回,已在外地办理完改派手续,报到证上的地址是天津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之后该怎么办呢?我查了一下,需要的材料中有个就业协议,我因为是去年毕业的,当时的就业协议已经签过才转到外省的人才的,现在手中已经没有新的就业协议书了,我改怎么办呢,单位的接收函可以办理就业手续吗,想要咨询就业指导中心,如何联系呢,电话都无法打通,着实很头疼。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非人力社保局解释范畴,建议咨询教委。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