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风*   提问时间: 2013-06-28 14:57
 标题:生育险无法登记
内容:

    您好,我是2012年9月份从前任公司辞职的 ,10月底找到下一家公司,试用期为一个月时间,公司在12月份给我缴纳的五险一金,在2013年发现我已经怀孕,是2012年10月份怀孕,已经错过12周妊娠登记时间,单位办理说我这个超出周数不给办理,社保说让我缴11月份的才给办理妊娠登记,可是试用期期间公司是不给办理五险一金的,在其他论坛上看到带孕参保的情况是不用这么麻烦的,现在我已经37周了,社保真是难为我,明知道我们公司是不给补缴生育险的,请问我该怎么进行妊娠登记。我已经缴纳了好几年五险一金了 ,就因为中断了两个月无法办理妊娠登记,那我缴纳的五险一金岂不是白交了,太令人伤心了

回复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回复时间:2013-06-28 16:4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应当具备的条件为: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试用期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也应该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拨打23030390进行投诉。另外,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造成劳动者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8日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百姓问政》:建充电车棚、修消防设施、清楼道堆物 基层社区治理要谋实招、求实效
·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 能放心喝?
·公园公厕 可否对游客“友好”些
·老旧小区停车难题 怎么解决?
·空地垃圾总回潮 长效治理该咋办?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