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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于**   提问时间: 2013-06-26 12:23
 标题:和平区南市街金茂广场4号楼日租房管管吧
内容:

    日租房处于无证经营状态,旅客大都入住不登记,身份不审核,极易衍生出偷窃、抢劫、吸毒贩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诸多治安问题,易成为不法分子的藏身之地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场所。

    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凡具有一定规模,提供房间或者床铺供旅客住宿,以接待短期住宿为主,以日或者小时为单位结算住宿费用的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客栈以及提供住宿服务的洗浴场所等各类经营实体,一律作为旅馆实施特种行业管理。”因此,日租房也应视为旅馆业的经营行为,办理卫生许可证、经过消防检查、与公安机关联网对旅客进行登记管理。

回复部门:和平区   回复时间:2013-07-03 13:2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区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并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和平区政府为民服务网络办公室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公安和平分局进行核查办理。南市派出所所长带领民警对此处日租房进行了清理检查,未发现偷窃等问题。对日租房老板进行了法制教育,日租
 
房老板表示配合公安机关加强管理,杜绝各类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因各种原因,目前日租房已准备停业。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公安和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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