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人,在外地结婚,妻子是山东人,目前已怀孕3个多月。我曾经通过留言和电话形式咨询过关于如何回津办理准生证的问题,不过仍然有几个问题不是太清楚,希望在这里能够得到完整的答复,首先表示感谢。
女方单位给了我一张表格,要求我回到我的户籍地计生部门盖章,在之前的留言中我说过,因为毕业后离开天津工作,档案依然还在天津保存,目前工作的单位不能提供初婚初育证明,因为我致电南开兴南计生部门得到的回答是需要我提供档案前去办理,我想知道的是,具体的流程是什么,我需要一次性携带哪些资料
希望越详细越好,这样不会有什么遗漏,争取一次办理完,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我们已经与您联系解释了相关政策。若还有不清楚的请拨打12356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