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中山门国强里5号楼2门502用户阳台养鸽子扰民多年,邻家窗台和玻璃上经常粘有鸽粪。而且平时家里制作鸽笼等噪音时常扰民,已经引起周围居民意见很大,物业和居委会上门协调多次,未能解决。希望利用此次环境综合整治的机会,予以整治。
关于居民区养鸽子问题投诉的回复
叶国健同志:
您好!
接到您的投诉后,我们认真查阅了相关规定,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2003年5月21日天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在城区内饲养鸡、鸭、鹅、猪、羊、兔、驴、马、牛、骡、食用鸽以及其他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禽畜。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没收。
饲养信鸽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具备相应条件,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饲养信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拆除鸽舍。
市体育局只负责对信鸽协会的管理,您反映情况如果属实,建议您根据上述规定,向市容环境部门进行投诉。
天津市体育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