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于2011年6月从外地到天津工作,2012年4月落户河西,并在河西买房定居,现在西青区鼎实劳务服务中心工作,签有劳动合同,因单位没有存档条件,所以个人档案一直在外地,现求助有关部门,我可以把个人档案迁入天津河西区吗?具体应存在哪个部门?感谢您关注并及时回答我的问题,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敬的“ 王新丽 ”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教育局进行核查。经查证,已与来信人电话沟通,解事清相关政策。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解释相关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