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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张义民,是居住在海滨街的退休职工,张静是我们的独生女,现年34岁,大本学历,其婚后生有一女(2008年3月22日出生),名叫翟一迪,翟因患有先天性胆道闭锁症,在其一岁半的时候(2009年8月20日)在天津一中心医院做了肝移植手术,截止目前已花费治疗费四十万余元,现每月还需两千元左右的抗排异药费和检查费,为了给孩子看病,张静夫妻俩迫于无奈在2010年3月将河东区汇贤里所住的房子卖掉,开始了三年多的居无定所的游荡生活,所卖房款除还当初买房时的借款外,全部用于翟的治疗和生活,现尚欠外债6.8万元。
张静原在一家计算机公司做网管,因给孩子四处奔波看病,在09年被迫辞去了工作,孩子病情有好转后,她只好又带孩子和我们住在一起。
张静爱人由于不堪重负,早已和张静办理了离婚手续,法院判孩子归张静抚养,男方只负担翟一迪的日常抗排异药费,目前张静在油田三矿区幼儿园当幼儿教师,属劳务派遣工,每月工资一千三百多元。
我们仔细地阅读了天津市民政局和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文件,认为张静目前的情况符合天津市特困救助条件和天津市保障房住房补贴条件,我们希望她们母女俩能得到政府的关怀和政策的帮助,使她们顺利度过难关。
我们在2010年3月就开始跑这件事,时间已过去三年多了,至今毫无结果,当地居委会一口咬定卖房款不应包括还当初买房的借款,房补也未给办,我们也是六七十岁的人了,身体也不好,张静害怕被辞退也不敢请假跑这件事,请行行好,帮帮我们吧,求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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