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3年6月24日到东丽区房管局,办理限价房证,工作人员让我对户口页上的地址开证明,证明是什么单位,需要到单位开。基于办理限价房证的条件已经放宽,已无落户时间限制,为什么还要开这个证明,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予解释。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6月28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相关负责人已与您取得联系。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