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以前是农业户口后来转非把户口转出去了但是还是在原来的镇里,后来分钱时我转回去,村里说晚了一天没有钱,但是后来村里占房的时候我的户口在村里了不过他们还是以户口晚转回一天为借口不给还迁房,请问有没有分钱和分房是按一个日子定的说法,我在村里有房子而且占房子时我的户口在村里了为什么就不能分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6月28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依据东丽区《关于撤村村民享有征地补偿费资格认定的指导意见》(东丽政发【2004】14号)文件第二条资格认定的时点中规定“以时点为基准固化人口,再此基础上进行资格认定”。闫春芬户籍时点内未在该村,所以,该村资格认定小组认定时其不在成员范围之内,不应享受村内一切待遇。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