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村里占地分钱当时 以时点为基准固化人口,再此基础上进行资格认定时我是不符合的,所以他们之前分的钱和房没有我的。但是跟我们一批转非的人员户口没有弄走的什么都有。
在20年前占地(跟三年前撤村分钱是两码事)时也没有给我们补偿。现在我的户口转回到了村里,如果村里在卖工业园什么的有没有我的钱呢?您说20年前占地的钱没分给我们,村里建的工业园什么的我也尽过做村民的的义务,虽然户口曾经转出去过但是还是在一个镇里。而且我现在户口在本村了如果以后村里卖了工业园我是不是也有权力分钱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6月28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依据东丽区《关于撤村村民享有征地补偿费资格认定的指导意见》(东丽政发【2004】14号)文件第二条资格认定的时点中规定“以时点为基准固化人口,再此基础上进行资格认定”。闫春芬户籍时点内未在该村,所以,该村资格认定小组认定时其不在成员范围之内,不应享受村内一切待遇。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