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您好:我在一零年七月购买了东丽区恒大绿洲十五号楼一楼的一套商品住房,今年三月九日接到办理入住通知(按合同已超期九个月),我随即前往办理,但在看房时我发现十五号楼一楼墙外直接与绿地连接,且绿地外高内低在楼墙根处形成洼地,墙根处没有任何排水设施及水泥防护台,一旦下雨或浇灌绿地必然会造成墙根处大量积水,从而导致一楼室内潮湿,为此我与恒大绿洲物业管理部门进行了多次交涉,他们却以种种借口相互推脱至今不予解决这一问题。为了检验这种情况对我一楼室内的影响程度,前几天雨后我去看房,发现室内出现大面积潮湿和积水,请问:这样的住房怎能让我们入住呢?这样的住房怎能验收合格呢?这样的情况怎么就得不到解决呢?局长啊,请您在百忙当中给过问一下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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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按照我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的工作职能,已将您反映的情况受理投述。将按照以下程序处理解决:1、 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的相关工作人员会在三个工作日内与问题反映人联系,核实具体情况。2、 由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联系开发商、建设单位,会同问题反映人进行现场查勘。3、 对双方确认的问题,进行解决方案的协调磋商。4、 如双方不同意协商解决,建议进行法律仲裁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