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原宜兴埠下卫道盛华胡同起重运输厂宿舍居民,因地铁三号线拆迁。又因本人残疾,家庭困难,镇政府安置了宜兴埠九街周转房,并承诺三个月内还迁宜兴埠宜鹏园住房。至今已经四年半过去了,原来承诺的还迁房并未落实。现又面临宜兴埠九街周转房拆迁,我家儿子又等房结婚。此问题应如何解决,望领导予以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二次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3-6-28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查,您家拆迁时间为2009年3月3日,原拆迁房屋面积为2个,一个为22.63平米,26.47平米,现已照顾至2套面积为60平米的住宅。您家拆迁后居住九街周转房,目前尚未还迁,待宜兴埠镇还迁房建成后,根据搬迁封门时间按顺序选房,现您居住房屋位于城中村改造范围内。镇政府经与您协商可为您提供他处周转房。
宜兴埠镇政府
201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