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2年5月份怀孕,有单位有医保,开始一直在医院进行怀孕检查,也都是走的医保。不到2个月在6月份自然流产了。单位属于河东社保管理,今年单位给我去报销开始告诉我可以走医保,后来河东社保告诉我们单位必须走生育险,当时我做B超还没有胎心胎压,医院是不给开生育保险证明的,河东社保要求走生育险,不知道我如何办理?请给我具体答复?是不是可以从医保报销?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电话解答相关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