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师绩效工资何时纳入工资,不再是补发。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到您反映北辰区高中老师绩效工资何时纳入工资,不再是补发和自筹的来件后,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核实,现就信中提出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自2009年开始,事业单位逐步实行绩效工资制度。2009年1月开始,根据《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 〔2009〕126 号)义务教育学校首先实行了绩效工资,文件规定,完中校中的高中教师参照本校义务阶段绩效工资标准实行新的收入分配制度,所需经费由学校解决。对经费确实有困难的学校,由同级财政适当补贴。高中退休教师工资已实施义务退休工资,高中在职教师绩效工资纳入区财政统发问题,教育局党委正在和区人力资源社保局及相关部门进行商量研究,将近快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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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政府
201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