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准备购房办理蓝印户口,经咨询公安分局户政科,答复是只要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上“设计用途”一栏显示为“居住”即可申办蓝印。
我看好的一处房子,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设计用途一栏标注“居住型公寓”的商品房,请问在将来办理的《房地产权证》中“设计用途”一栏是否为“居住”?
魏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6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