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辛广伶”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田场立交桥北1公里处水泥砖厂噪音扰民”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辛广伶"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宝平公路西侧,田场立交桥北1公里处水泥砖厂噪音扰民"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区环保局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查,该水泥砖厂为座落于宝坻区田场立交桥北侧、宝平公路西侧的天津市宏旺水泥制品厂,经营者为喻洪杰,该厂主要从事水泥制品(广场砖)生产,生产设备有水泥制品生产线三条。2013年7月2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两条水泥制品生产线正在生产,一条停用,在生产过程中,水泥制品生产线在挤压广场砖时,有噪声产生,无污染防治设施。
区环保局局环境执法人员曾在2013年6月3日到该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厂水泥制品项目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需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保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依据《建设项目环保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厂作出了责令停止生产,于7日内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于2013年6月27日送达了《天津市宝坻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宝环罚字【2013】029号)。
目前,区环保局将继续履行环境后督察职责,对该厂作进一步监督检查,并督促其履行环保行政处罚的决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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