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合家园业主,该物业管理公司在我们入住以来多次上涨物业费,未向业主出示任何部门批准文件,也从未向业主公示过物业费支出情况。今年仅向各业主出示部分业委会人员签字后,就要求再次上涨物业费,遭到业主抵制,又声称要更换大楼消防报警设施,动用维修基金,据说不管你同意不同意,反正区房管局已经同意了。我要问一句区房管局这样的物业你们管不管,如果没有答复我们将向媒体反映。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6月1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调整物业服务费,业主委员会应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对于小区使用维修资金维修设施,应由全体相关业主签字,双2/3业主签字同意后,房管局会按照相关程序和物业企业申报资料,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