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1987年之前在山东省蓬莱市当民办老师,89年来到天津后,始终没有正式工作。2013年听说山东省在办理“民办教师养老补助”调查摸底一事,因为现在的户籍在天津市塘沽区,蓬莱市教育局说应该咨询天津市教育局。养老补助从天津市领取。请问是这样吗?如果是,我应该找哪个部门咨询办理?具体如何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向塘沽教育局了解,您曾担任过山东省民办老师。与山东省的学校建立了劳动关系,养老补贴问题,应向山东省的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塘沽民办老师问题均已经解决,现无此类问题。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