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6月7 日天津市人力社保局下发了《关于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1:通知规定仅只适用室外露天作业吗?
2:我们是浮法玻璃制造企业的工人,在热端车间工作,也就是玻
璃的熔化.成型.退火区域车间工作,玻璃熔化需要达到1600℃以
上,工作环境可想而知了,车间温度常年都在50℃以上,夏天就
更热了!在车间走一圈就能出一身汗,而且感到胸口憋气,在这
样的环境下干活经常经常感觉到头晕.恶心,很难受。听老师傅
们说,从我们车间退休的员工没有活过3年的,这都是高温工作
环境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危害太大造成的啊! 我们的情况是否
适用《关于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
3:如果适用,企业拒不发放高温津贴,我们去哪里投诉?电话多
少?
希望您能尽快详尽答复!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自2013年6月1日起,我市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文件规定,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不含33度)的,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如果企业拒不发放该津贴,建议劳动者到监察部门投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