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物业办给芳水园小区发了通知,说部分高层的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可以动用小区的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进行维修,可是芳水园小区只有12个高层楼门有电梯,全小区总共有92个楼门,可动用的小区的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约有44万,每部电梯的维修费用2万左右,这样12部电梯需要24万,用走一大半,低层小砖楼的根本不用电梯,不属于全体业主共用部分,用了全小区项目的小区的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是否合适?是否侵犯了他们的利益?如何解释?请有关部门给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否则,一旦小砖楼的业主知道详情,后果不好收拾。谢谢!
张津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6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