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好:
本人有以下事宜求助:本人姐姐原同父母一同在静海曹官庄村居住,结婚后将户口迁到男方(陈官屯),但现在姐姐离婚,想把户口签回曹官庄,到公安局咨询说要在当地有房才能迁回,但现在姐姐收入微薄,还要自己带孩子,根本没有能力买房子,只能跟两位70多岁的老人居住在一起,请求各位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对该事宜给予特殊处理,将姐姐的户口迁回原籍,以上非常感谢!
尊敬的“夏丽洁”网友: 您好!户籍变更问题可直接咨询公安静海分局户政科,联系电话:28941267-79242。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