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区领导:您好。
我是杨柳青新华路金华里1号楼的一名住户,在我小区1号楼1单元与2号楼1单元间有人违法私建房屋,并在柳兰花苑东门附近及金华里1号楼楼下堆放大量木质废旧家具、废旧衣物、泡沫塑料等危险可燃物物品。这些可燃物前几日曾多次引起明火,因周围群众发现及时,尚未造成火灾及人员伤亡,但也未引起足够重视,现大量可燃物仍堆积于此。因本小区建成较早,没有配置停车泊位,加之开放式和无物业管理,在可燃物周边停放许多机动车辆,更有甚者时常有油罐车停放于其周边,这些可燃物一旦被引燃形成火势,将给我金华里、柳兰花苑小区以及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损害,加之周边的汽车、油罐车、变电箱、燃气管道、垃圾箱林立,也将造成极大地次生灾害和无法想象的后果。近期国内火灾频发,引起了许多重特大伤亡事故,并造成了极坏的影响,鉴于此,我希望区政府能够及时责成居委会、综合执法及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核实并积极做好当事人员思想工作,防微杜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无小事,我代表本小区居民感谢区政府领导能够关注并积极及时解决此事。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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