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局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
我家亲戚具备申请公租房的各项条件,但他在办理过程中,说需要让他找月薪4000以上的租房担保人单位工资证明,他直系亲属都是工薪阶层,哪有月薪过4000的,就找到了我。我想帮忙,但毕竟好多事情不了解,在此我想向贵局咨询一下几个问题:
1、天津的公租房申请条例与程序中没有涉及到担保人问题。而是审批具有条件合格了,才提及担保问题,这样给困难的申请公租房市民带来困惑。
2、公租房担保人需要为申请者担保什么?可以随时提出退出吗?(因毕竟房子办理时,申请人办的是和妈妈、儿子一家三代人居住,我只能保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出现意外,我无法对其他人进行担保)
3、国家在批准公租房租用时是经过有关部门层层审批核实通过的,且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审核制度等,对不能按章缴纳房屋租金直接停止他们居住即可。
4、担保金额4000远远大于将来所付房租,他直系亲属都是工薪阶层,哪有月薪过4000的,请问可以是多人提供担保,完成4000的担保额吗。因为他们父子都有工作,就是工资低,他妈妈、哥哥、嫂子都有有退休金,合起来在10000元以上,足够担保和交纳房租的。
5、除了担保人外,还有其他变通方法吗?如他哥哥的房产证等
6、听说在申请人居住并按章交纳房租十五年后,按规定可以再补交规定金额后,可以拥有产权,这是真的吗?有可能吗?
谢谢您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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