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青苹果e 族定了房子,签订的是内部合同,售楼处说预售许可证马上下来,但他们还没动工,我非常担心;再有签订的内部合同其中一项是:如果2014年10月31日之前交不了房,3个月之内,每逾期一个月赔付万分之0.5;3个月后,每逾期1个月,赔付万分之一。我感觉这一项只保障了开发商的利益,没有保障买房者的利益。如果不能按时交房,到时能不能退还本金并赔偿损失。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3年6月8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王庆坨镇党委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王庆坨镇党委回复如下:
青苹果e族预售许可证正在办理中,开发商承诺,如不能按时交房依据合同执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