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海地双山里单号的居民,我们的房子原先是企业产,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由小海地房管站正式接管,我们的楼中有已经买产权的私产房,也有公产房,现在我们想卖掉现在的住房,但是由于是公产房不能贷款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所以想买下现在房子的产权,方便买家贷款过户。可是我们到了三水道房管站咨询,被告知不可以买产权因为房子还在整理中.什么叫整理中实在不明
我们的房子原先是原单位的职工福利住房,我父母也是原单位的职工,而且工龄较长,如果购买产权的话,可以得到一些优惠.
如果我们的房子一旦拆迁,我们的拆迁补偿金会比私产住宅少一部分,造成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同时,我们房子的计租面积比实际使用面积少很多。
请问,我们的住房是否可以购买产权?
房管站的答复是否有相应的依据,具体的条文和法规是什么
如果不能购买产权,一旦拆迁,我们的权益如何受到保护,如果问题不能解决,应该向上一级主管的哪个部门继续反映?
杨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6月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