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6月3日
尊敬的张女士: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经了解,和平区营口道12号位于营口道与解放北路交口,隶属天津市热电公司供热管理管辖范围,和平区供热办公室于2012年底将该地区所有未供热民宅的基础资料递交市热电公司有关部门,在2013年初与市热电公司多个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并拍摄了大量的照片。您所提出的三点建议,具体实际操作性,和平区供热办公室已建议市热电公司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制定详细的补建计划,优化现有管网。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新建和扩建换热站,将该地区及周边未供热的民宅一并考虑在内,并逐步给予解决,和平区供热办公室将会把该项列入2013年工作重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力争早日解决该地区居民的集中供热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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