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门广宁路友爱东里3号楼5门102室,民用住宅私改营业用餐馆,并未取得全体业主同意。大型排烟管道树立在楼体侧面,污染环境,楼道内堆放大量使用过的餐具,污染楼道环境;私自拆改燃气管道,居民区内使用罐装燃气,造成安全隐患!
尊敬的天宇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中山门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中山门街道办事处已派人员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此事。并于第一时间与燃气公司、工商河东分局、区环保局联系沟通,下一步各部门将调查处理此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