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5月18日18点40分左右在隆昌路与津河交口停车,当时有人找我收费四元,我发现此人未穿联华公司的服装,便找他索要发票及相关收费许可资料,此人拒绝给我发票并要求我将车开走,我当时拨打110报警,警官来到现场说明此事不属于他们的管理事项,要求我自己拨打联华公司的电话,联系到联华公司并说清地址后,对方说这个不是他们联华公司的停车场,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我要求出警警察对此事做了笔录,但是我通过各种途径反映此事各部门都说不归他们管理,天津的相关媒体经常报道停车场乱收费事宜,但是在河西区的繁华地段竟然出现这种情况,希望领导能够管一管,并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
尊敬的“李鹏”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经发局进行核查。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解释相关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