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的旧楼改造项目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受到广大市民的拥护,但在改造过程中,有些居民家里需要破坏装修,比如吊顶、厨房吊柜等,请问天津市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赔偿规定。
陈永禄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6月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