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人住在河西区晓星园,2013年5月6日小区门贴出通知,说因供热管道老化锈腐严重,要对供热管网系统进行改造,但未明确告之是一户一表改造。从不征求房主同意拆除的楼道里的管道来看,根本没有老化锈腐。供暖公司说,不改造就不给供暖,房主对此提出异议:
第一,为什么私产楼房的管道,不经房主同意就施工?
第二,为什么不在施工前征求意见,直至5月31日下午才召集业主会议,而且并未贴出会议通知。会议上供热公司信访职工说在本小区做过调查,大部分人都同意,但是他们拿不出原始的调查表。目前有住户害怕冬天不给供暖,同意了改造,但并不是有住户进行了改造,就说明改造符合民意。
第三,施工工艺、材料值得怀疑。接口用麻绳,管道非常细,这样能保证供暖吗?暖气不暖,管道接口漏水,管道爆裂了怎么办?改造后的质量能保证几年,谁负责维修以及维修费用。
说小区十余年了,管道老化,新换的管道能保证几年?供热公司不和房主签订改造合同和质量保证书,不明确今后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法,谁能保证被供热一方的利益?改造后,收费是方便了,难道改造目的就在于此吗?
第四,该小区房内都已进行装修,也许供热公司认为,房里打几个洞,走些明管,又不要房主花钱,为什么不乐意?但是不经私产房主同意,就拆除了主管道,致使房间装修被破坏,不改造就供暖,这是否侵权?
6月1日施工在继续。这种免费的恩惠,能否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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