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红桥区丁字沽潞河园小区居民,2个月前一物业公司贴一告示“接管本小区物业管理”(之前本小区没有物业),居民分别找到居委会、派出所,都不知进驻物业之事,本小区也没有业主委员会。在没有与本小区签订任何协议情况下进驻小区,此物业公司是否属于合法经营。
现在该物业公司对本小区车辆登记,安装地锁,收取管理费。而对卫生、环境未做过任何管理工作。
请相关部门能给予指教、给予答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区房管局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物业办专人调查了解,经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潞河家居物业公司原来在小区就实行机动车管理,现委托新的物业公司延续机动车管理,有交接协议,新的物业公司准备加大管理力度,维护车辆秩序管理,杜绝外来车辆,杜绝无车占地,内外保洁等其他管理还是潞河家居物业公司提供服务。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