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由于之前没有把问题说清楚,这次我详细的说一下。我是天津人,配偶是山东人,目前我们结婚生活在山东,现在妻子怀孕了,女方单位要求填写一个表格,是用来办理准生证的,其中要求男方提供计划生育部门的公章才可以办理准生证。由于我并非山东人,所以我只能回到户籍地办理,于是我曾多次给12356-2-4南开区的计生部门打电话,后来得到了兴南计生部门的电话咨询了,告诉我必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拿回兴南街道计生部门,才可以给我盖计划生育的公章。目前为了照顾怀孕妻子我已经辞职一段时间,单位不给出具证明,后来我又打电话到兴南计生部门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如果单位不给出具证明就得拿个人档案过来办理,具体办理流程也没有详细告诉我。在山东这里的工作是私企,也没有调过个人档案,现在档案在哪里我也不清楚,目前正在寻找中。
我想知道除了单位出证明和提供个人档案之外有没有其他方法可以办理这个初婚初育的证明呢?因为妻子单位这边要得很急,我也没有把握很快可以找到档案,希望得到计生部门的帮助,尽快顺利办理证明。谢谢,联系方式已经填写,请尽快回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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