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村委会贪污,
养猪难,在天津市宁河县东棘坨镇毛毛匠养猪更难
(一)贪污:以非法手段变相侵吞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款几十万元
2010年,国家向我村下发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款50万元,用于改造提升我村生猪养殖小区硬件设施。被举报人把持改造工程,仅在小区内铺砌了一条砖路,路宽3米、长400米,架设了一条供电主线路,但其中使用的线杆、线杆上横杠均为从别处购买的二手废旧用品,进入猪舍的供电线所需相关费用强迫由各养殖户自行承担,原有电线被拆下后由被举报人私自变卖。修路、架线两项工程所花资金只占几十万建设款的极小部分,其余大部分资金(补充:如“被被举报人据为己有”)。
(二)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逼迫养殖户通过其购入饲料、销售生猪,谋取不正当利益
被举报人在管理养殖小区过程中,强迫养殖户通过其介绍的卖家购买饲料,通过其介绍的买家销售生猪,遇有不从,被举报人即锁住进出养殖小区大门,逼养殖户就范。被举报人通过与饲料卖家、生猪买家串通勾结,抬高饲料价格、压低生猪销售价格,赚取中间差价,多年来使广大养殖户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
被举报侵吞公共财产
在2011年是原村委会抗旱所用三台深井泵被被举报人所变卖,每台价值人民币12000元整,共计人民币36000元整,被被举报人据为己有。
原来我村养猪小区共计550间猪圈,每年村委会应向养殖户每间收取占地费9.1元共计5000元整,而被举报人确要向养殖户每间收取20元整,共计11000元整,而多余6000元,被举报人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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