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领导您好!
上周的《还迁居民生活保障问题》被转到区社保局,社保局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我的问题属低保范畴,建议我重发一次,特望转到负责的副区长,因社保局人员称涉及民政局、街道办等多个单位,而且涉及执行市府精神,处级机关似乎爱莫能助!
2013年2月天津市政府即有“关于提高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见附件图片拍自2013年2月22日的《每日新报》),自2013年1月执行。
为何我区没有执行通知第三款:“已办理生活保障金的人员在调整人员养老金待遇的同时进行调整并按时足额发放”?领养老金的同乡都涨了,生活保障金的却一分没涨,建议区领导抓紧落实文件精神。多谢!
[附件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3年6月2日
您好!我们已将您的意见转达区相关领导。
谢谢!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