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和平区昆明路有一套私产的偏单房(现二手房估价约80多万),母亲年事已高,想在母亲在世时将房屋转到我和姐姐的名下(家中就姐俩)。但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是继承、过户、买卖……不知那样办为好,哪样办能花费最少的税金?
过去到和平区房管局咨询过,但工作人员很忙,解释的也听不明白。从网上和报纸上的有关政策中查,也没看到我们这种情况的办理和税费的缴纳。只好求助于《政民零距离》给我们指一条便捷办理且税费较低的方式方法。谢谢!
程建中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5月2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