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冬季供暖开始,发现家中暖气不热,后多次(5次左右)拨打供热公司服务热线(66360105)反映问题,还通过滨海新区网“区长信箱”反映过一次。期间,供热公司人员曾登门测量温度,温度不达标(14度左右);维修人员一直未登门查看问题。为保留证据,最后一次电话报修(2013年1月23日)作了电话录音,工作人员承诺抓紧派人入户维修,至今维修人员未登门。这种情况,供热公司是否应该退还部分采暖费?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向滨海供热公司了解,您所在小区暖气为串联,都可以正常维修,不存在不合理现象,今年夏天作为维修重点,您提到的问题可能与您室内暖气设置不合理有关。其他问题,可以根据相关合同直接与该公司反映,联系电话65270035。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