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北辰区天穆镇吴咀村村民。为相应区政府号召,我们家2012年12月21日签订了城中村改造补偿协议,即我们交了房本,区政府会给我们临时安置费(租房费),协议上明确写着2013年1月25日会把安置费给到我们,可现在已经都5月份了,还是杳无音信。请问这是怎么回事?我们把房本交了,等于没有了保障,现在也不给安置费,请问有关单位是怎么办事的?城中村改造工程怎么落实的?望有关单位尽快解决此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自接到您反映城中村改造到目前还未给租房费问题的信访件后,天穆镇领导高度重视,现将咨询问题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2012年12月吴咀村先后有20几户被拆迁户签订了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协议,协议通过审核后30个工作日左右会发放租房补助。但吴咀村因已拆迁量远远超出规划量,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规定应严格按照与宅基地面积最接近原则选房,如:宅基地面积120㎡,应选择75.1㎡偏单和57.45㎡独单各一套,而不能选择79.75㎡偏单和58.73㎡独单各一套;因此有5户出现类似跨档选房的协议尚未通过审核,无法正常发放租房费。目前,镇主要领导正在与市住房保障办、区城改办积极协调解决此问题,协议通过审核后会按照原协议签订日期发放租房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天穆镇政府
201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