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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在北京,几位老人也都先后从户籍地天津来到北京。想给他们办理医保异地安置,但反复咨询后,越来越迷糊。,因此想从贵处得一个权威解释。
老人分别退休于驻津单位、大学、国企,最近的也已经六七年了。社保关系分别在东丽、河东、南开。
我去年下半年打电话给市民热线咨询相关问题,辗转问到了河东社保医保科。答复是可以在北京选4所医院,先全额垫付再回津报销;在天津看病取药一切正常不受影响。之后几个月先后问过几次,都是同样答复。
上个月,用了一整天时间把北京几家医院、社保、派出所和社区都跑完盖好章,再打电话过去,口径变了:异地安置后在天津看病就不能享受医保了!反复确认,说是执行两三年了,具体要问“业务二处”,电话不清楚,可以打114查询。不用说,肯定查不着啊!
之后,我让天津的同事再帮问问,转了一圈,答复是据说政策是可以,但各区各自掌握。具体到河东,也被告知找那个神秘的业务二处。
再然后,通过老人的单位了解到,河东、南开不行,东丽可以。
我觉得,行还是不行,这不是具体操作问题,而完全是大的政策。搞不懂,政策是什么?难道随意性就那么大吗?难道市里的政策真的不出大院、解释权全在下边吗?
刚查到一封上月类似咨询的回复“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政策非常具体,请您向老人参保分中心咨询。”老人残暴分中心又是哪儿?怎么咨询?会有正面解释吗?和您这儿是什么关系?如果是上下级,难道不能由你们给个答案吗?
以上。烦请百忙中赐教。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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