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因患心肌哽塞到胸科医院急诊,随即住院治疗。一月八日病愈出院。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时,告知急诊费用送单位报销。因大病初愈,有关单据未能及时送到学校。耽误了报销时间,不知还能报销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具体药费报销问题请咨询参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