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您好,有个问题向您求助。我对象马红武原在天津工作,户口在天津,之后在国外工作多年,在国际国内取得很多科研成果,现在回到中科院工生所(位于空港),我户口在河北,孩子没有落户。回国后我们多次咨询户口迁移和落户问题,但一直得不到解决。留学服务中心认为我对象是天津户口,不属于人才引进,所以不予解决家属户口,我们咨询公安局,说需要侨办开证明,而侨办认为我们的情况是人才引进,不需要上交护照开证明,应该去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我们的户籍成了困扰我们的大问题,请各位领导帮忙解决问题,解决我们的后顾之忧,安心工作,非常感谢。
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户口问题非人力社保局解释范畴,建议咨询公安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