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区长您好,我是武清梅厂一名村民,结婚后因为婆婆家在本市河东区,现在家里申请公租房,要求去乡里开证明,证明家里地房子是我父母的不是我的,我想问下我要办什么手续才能去乡里开证明!
尊敬的张立云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梅厂镇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梅厂镇政府回复如下:
我镇对村民住宅审批的是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许可证。就是说,在农村村集体土地上以家庭户口本上人员及在本村内只有一所住宅为审批条件,如果符合分立户条件,并且村庄内有预留的村庄建设用地,那么就可以申请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许可证申请人可以是户口本上年满18周岁农业户口的所有人员。
您所提出的是家里房子是父母的不是我的问题。我镇审批的是用地许可证(土地权属为村委会集体土地),不是房产证明文件。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