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了一套河西区珠江道与大沽南路交口,园丁公寓一套二手房,产权为私产,土地性质是划拨,请问过户时,应该缴纳土地出让金吗,还是土地收益金?缴纳比例是多少,缴纳后新产权证土地性质改为出让吗,如果再卖得话还会有这项费用吗?麻烦了
尊敬的“王博”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进行核查,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解释该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