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企业产住房如遇拆迁,国家按规定给予补偿,补偿款是否按照一定比例归属产权单位,住户只能获得扣除产权单位之外的补偿呢?如果有,请问比例大约多少?
陈梦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5月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