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开发区一家私营企业上班,今年3月份办理的退休手续。请问如果这家企业将来注销或破产,我还能享受养老和医疗待遇吗?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已实施破产、撤销或因其他原因终止的企业,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基本养老待遇,未享受医疗保险或大病统筹医保待遇的退休人员,由个人向户籍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区县人力社保局对原企业状况进行核实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同时养老金领取不受影响。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