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负责人:
首先非常感谢您在4月27日给予我的及时回复。在此,我还要占用下您宝贵的时间,对于个人补缴养老保险确认以下几个问题:-
1.我需要补缴1998-2004年的保险。对于保值费用,打个比方,补缴1998年的,则是用(2012年的社会平均工资 / 1998年的社会平均工资-1)*1998年的养老保险,是这个意思吗?这里说的是社会平均工资而不是在岗职工工资,对吗?
2. 根据我在北方网查到以前的一些提问,保值费用的40%记入到个人账户。如果按照历年比例计入,那么1998-2004的记入比例是多少呢? 另外,一次补缴7年的保险,保值费是一次性记入个人账户吗?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跨年度补缴2011年6月30日以前养老保险费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增幅加收保值费用,并按历年记账比例计入个人账户。按照社平工资增幅加收保值费用的计算方法为:补缴时,以参保人员相应补缴年度的缴费基数,乘以相应缴费年度的缴费比例,再分别乘以相应补缴年度的保值系数,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额。保值系数为办理补缴时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保值费的计算非常复杂,在此无法为您详细讲解,请您咨询办理补缴费的工作人员。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