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们单位是2007年搬到天津的,以前在天津保税区内办公,单位的集体户是东丽区(海港)新港大道175号。2011年单位从保税区内搬到天津开发区六大街处的外包服务产业园办公。我现在还没有在天津买房,住单位租赁的宿舍(宿舍在天津开发区翠亨村)。我原藉是山东,2009年按引进人才将户口迁到单位的集体户,妻子和儿子随迁。现一家三口的户口是单位集体户,户口地址为:东丽区(海港)新港大道175号。
我有两个问题:1、按规定,我的孩子(今年6岁)应该在哪个小学上学?
2、如果我想让孩子在开发区上学的话,应该如何办理?因为我上班的地方、住的地方均在天津开发区。
请领导协助办理孩子入学的问题。
万望尽早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5月6日